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
(试行)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本单位党政办。本机关的办公地址:无锡市桃园新村119号;办公时间:9:00-17:00(节假日除外);联系电话:85804368;邮政编码:214063;电子邮箱地址:bh003@wxjy.com.cn。
2、提出申请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滨湖区政府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即可,或下载《申请表》填写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。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可在滨湖区政府网站上下载,具体网址为www.wuxi-binhu.gov.cn。
(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、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申请处理
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。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,作出答复:
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(3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。
(4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(5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
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4、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
(1)检索费
政府机关根据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、磁盘、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,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。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、审查、编辑等。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。
(2)复制费
1、复印费(含纸张),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.2元;A3纸每页0.4元。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1.00元;A3纸每页2.00元。
2、打印费(含纸张),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.50元,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1.00元。
3、光盘每张3元。
(3)邮寄费
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。
(4)递送费
按照市场价格计收。
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,需报市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。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、邮寄、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。